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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品当作商品卖成为投诉新热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02:23 东方早报

  电话订购的4盒奶粉竟然变成了8袋赠品,赠品能否当作商品来销售?记者昨日从上海市消保委获悉,把赠品当作商品销售已经成为上周投诉的新热点。消保委认为将赠品卖给消费者属于商家的不当利益,并且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上周,消费者章小姐向消保委反映,今年7月22日她通过电话向上海小灵童母婴用品有限公司订购了四盒400克装的奶粉。可是第二天,该公司却送来了八袋200克装的奶粉,而

且这八袋奶粉的外包装上醒目地贴着“赠品”字样。章小姐当即同公司联系要求退换,可是此时该公司却称,“这八袋奶粉虽然是赠品,但是质量与普通商品一样,是符合规定标准的,不能调换。”

  章小姐的遭遇并非偶然。据上海市消保委统计,上周,从12315热线来电中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672件,其中,有关经营者将赠品卖给消费者的投诉成为新热点。

  对此,市消保委认为:如果销售商将赠品视作普通商品卖给消费者,其实质是将本该由消费者得到的利益转为自己的利益,这种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属于不当利益。因此,无论赠品同普通商品外观、质量是否一样,销售商都不能将它当作普通商品来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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