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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了“感谢”却入了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02:31 东南早报

  海沧一村官

  早报讯(记者卢古质通讯员吴丽芬)作为海沧区海沧镇东屿村的党支部副书记,同时还是镇人大代表,柯某却于2002年利用职务之便,收取村民的“感谢费”43500元,昨日,柯某被海沧区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法院查明,2002年,柯某在担任原厦门海沧台商投资区海沧镇东屿村党支部副书记期间,协助海沧台商投资区西海域综合整治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对东屿村进行滩涂养殖整治,利用对该村滩涂养殖进行申报登记、测量、核对、确认的职务之便,伙同工作组东屿村工作队负责人黄某(另案处理)进行虚假登记并上报,使本来并没有在编号为T86地块养殖的部分村民以在该地块养殖蛏蛤的名义获取补助款。

  在这一期间,柯某收受了村民的“感谢费”43500元,今年3月23日,柯某在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前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案发后,43500元赃款全部被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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