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明珠”开发商欺诈业主?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02:31 东南早报 |
未按广告所称经营四星级酒店,反而将楼层租给娱乐公司经营夜总会——— 早报讯(记者林泽贵颜剑虹)广告宣传称建筑使用功能为四星级酒店,如今却发现实际是要经营夜总会,“南湖明珠”商品房项目的部分业主急了,在多方反映未果后于昨日上午齐聚“南湖明珠”,呼吁有关部门及时制止开发商的这一行为。 “南湖明珠”是厦门万森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一个商品房项目。据“南湖明珠”的一个业主王女士称,他们在购房时,开发商在广告宣传中称“南湖明珠”一至五层的建筑使用功能为四星级酒店。如今这一至五层的使用功能却被变更为娱乐经营场所,出租给厦门一家娱乐公司经营夜总会。此外,因为要经营夜总会,楼宇外墙面也因增设垂直电梯和消防梯而被改变,另有三个冷却塔占用了项目规划范围内的公共用地。王女士称,开发商的这一切变更行为,均未征得业主的同意,极大地危害了全体业主的利益,是一种欺诈行为。 对此,万森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吴雪峰解释说,“南湖明珠”一至五层原为烂尾楼,原先规划的建筑使用功能为商场和办公用房。2002年他们接手这一项目时,根据这一带的实际情况他们就设想将这五层作为一个四星级酒店,为业主提供一个便利。他们也先后找了国内外20多家酒店公司进行磋商,但皆因该烂尾楼已经定型的结构不大适合做酒店而未能成功招商。 吴雪峰认为,尽管他们在广告宣传中称是四星级酒店,但那只是设想,宣传册后面注有一切按照有关部门的批准为准的说明,因此并不存在欺诈消费者的行为。而且,他们也按照相关规定对此进行了公示并予以公证,而且建筑使用功能的变更也得到了规划局的批复。他说,在业主反映问题后,公司也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详细说明,希望与业主协商。 据了解,业主们也将有关问题向厦门市政府、规划局等有关部门进行了反映,目前市政府已要求一至五层暂时停止施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