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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作息时间调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02:38 燕赵都市报

  从2005年9月1日到2006年5月31日,衡水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不包括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工作时间调整为:上午不变(8:30———12:00),下午1:30———5:30。军分区、驻衡部队是否调整作息时间,可自行确定。

  (本报记者孟宪峰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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