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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矿难的碑该怎么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02:58 东方早报

  据悉,有关部门将在“大兴煤矿”范围内选择合适地点,将遇难矿工的姓名镌刻于碑。

  必须有三个“不可或缺”

  我希望,此次遇难矿工立碑,应当着重体现三个“不可或缺”。

  首先是对123名遇难矿工的哀悼与挽思。这么多无辜的生命被掠走,亲人从此天人永隔,在此我们首先要还原它对生命价值的反思,对遇难矿工发自肺腑的内心鞠躬。在文明进化到探索外太空的时代,千万不要忘记身边还有苦难的矿工同胞们。同时发一声喊:不要再让生命无辜地流失,不要再让矿井继续千载的哭泣!

  其次,斯人已去,生者凄凄,寄念于碑,莫复此祸。以“带血的煤矿”为代价的产量增长,是一种不可饶恕的耻辱!大兴矿难立碑,不是代表一起矿难事件的结束,而是代表重整煤矿安全机制的开始。

  再次,对当事责任人的行政与法律问责。大兴煤矿“8·7”矿难是典型的“腐败矿难”,我希望,随着大兴矿难纪念碑的落成,事件真相也水落石出,该追究的责任人一个也不能少。只有坚决彻底的“问责风暴”,才能威慑那些为所欲为的黑心矿主和贪官,才是对123名遇难矿工的最高纪念。

  如果没有这三重构成、或者缺少了哪怕其中之一,大兴矿难立碑就丧失了真正的价值。 晶报社毕舸

  墓碑上该写些什么

   在笔者看来,这座石碑首先应该是一座用来祭奠123名遇难矿工的纪念碑———以此来纪念和缅怀遇难矿工们不死的灵魂,留住人们对这场灾难的惨痛记忆;同时,它又是一座记载着煤矿工人贡献和功绩的功德碑———为了国家的经济发展,成千上万的煤矿工人为此付出了血与生命的代价。

  仅仅将遇难矿工的姓名镌刻于碑是远远不够的,它不足以警示我们这些生者和我们的后人,特别是那些谋财害命的黑心矿主和监管不力的无良官员。所以,笔者认为,即将树立的这座石碑还应该是一座耻辱碑———记录着那些黑心矿主的良心泯灭、谋财害命的恶行,记录着无良官员们监管不力、官煤勾结、充当保护伞的丑行;此外,它还应该是一座警示碑———告诫生者和后人,我们应当倍加珍惜人的生命,高度重视安全生产。

  立碑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纪念那123名不幸遇难的矿工,更重要的是为了告诫生者和后人,特别是那些负有安全生产之责的矿主和那些负有监管之责的官员,把矿工的生命作为头等大事,别让这样的惨剧一而再、再而三地重演。 中国政法大学江厚良

  应该建在哪里

   同陕西陈家山特大矿难事故一样,广东兴宁也将建立一座“矿难纪念碑”作为对死者的悼念。给普通的遇难矿工建立纪念碑,在过往的历史上还少有先例,这说明时代和社会在进步,生命在受到重视。

  尽管如此,笔者还是担心,这种建立矿难纪念碑的活动只是一种纯粹的形式,所建立的矿难纪念碑只是物质上堆砌的建筑,而不能真正让人警醒。就像去年决定建立陈家山矿难纪念碑,而今年广东兴宁市大兴煤矿等重大矿难事故还不照样发生?所谓的纪念碑,对死者的悼念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它应该是一座警钟,一面镜子。

  假如真的要建立一座矿难纪念碑,它就应该建立在我们的心底里,建立在那些掌管矿工生命安全的有关责任人的心底里,建立在那些每天冒着生命危险进入矿井的矿工心底里。这样的一座纪念碑,将使我们每一个人都能面对着血腥的矿难教训,在心里真正地树立起生命重于一切,安全重于泰山的意识。 江苏省徐州市李成仁

  每一次矿难都应立碑永志

  矿难出现了又出现,考验着人们的神经———或麻木,或崩溃。在如此情形下,我呼吁,对每一次矿难都要立碑,对每一名遇难矿工的姓名都应该永志。

  立碑,是为了表达生者的忏悔。赔偿是远远不够的,处罚责任人也是远远不够的。只有对死者表达了最真诚的忏悔,事故的处理才能算是真正的“了结”。

  立碑,是为了寄托人们的哀悼。正是因为有了矿工的劳作,我们才享受了夏日的清凉和冬日的温暖。因此,只要是一个具有人性的人,就没有任何理由可以对矿工的危险和屈辱熟视无睹。对每一次矿难都进行立碑哀悼,是彰显人性的必需。

  立碑,是为了铭记时代的耻辱。只有对每一次矿难都铭记之,痛切之,才能使我们每个人尊重生命的意识得到进一步培育,让矿工那眼下如草芥般的生命得到真正的不可冒犯的尊严,社会也才能迈向进一步的文明。

  立碑,是为了让罪恶受到永世的唾骂。为了一己之利,便置矿工生死于不顾,这样的行为近乎屠杀。让这些黑心矿主、黑心保护伞的恶名传于后世,这或许是洗刷时代耻辱的惟一方法。

  碑不仅要立,而且还不一定只立一块。只有这样,才能让有关人员时时警醒,提高监管水平,避免事故发生。 河北省邢台市教育局郭之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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