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门头牌匾”不规矩就“下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03:00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王春红)为加强对门头牌匾的全面整治,省会城管部门决定自本月起,将门头牌匾管理全部纳入各区城管定量考核,同时建立广告管理不守信用单位档案,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据介绍,省会户外广告在设计制作水平、安装质量、设置数量和位置等方面尚存在诸多问题,因此此次整治将以“拆”为主。

  按照要求,对列入拆除范围的户外广告,城管部门将组织执法人员先发拆除通知书,告知拆除范围、原因、拆除时限。对过期不拆的,将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由城管支队或各区城管局组织力量统一拆除。对拒不配合工作的,市城管局将建立广告管理不守信用单位名单,对这些单位一一记录,定期向社会公布,且今后在广告招标拍卖或其他形式设置户外广告时,一律取消这些单位的参与资格。

  据了解,此次整治重点街道是中山路(友谊大街-体育大街)、裕华路(东二环-苑东街)、和平路(友谊大街-体育大街)、槐安路(友谊大街-体育大街)、中华大街(槐安路-和平路)、平安大街(槐安路-和平路)、建设大街(东风路-运河桥)、体育大街(和平路-东岗路)、青园街(和平路-裕华路)、维明街(裕华路-新华路)和东岗路(青园街-翟营大街);重点部位是世纪公园、省博物馆、人民广尝北国商城、“两站”周边、新百广尝省艺术中心、河北会堂、绿荫广尝西清公园、纪念碑、东购广常

  据悉,“门头牌匾”管理标准为:门头牌匾原则上设置在一层门店上方,高度一般在1.2米左右,单层建筑物不得高出建筑物上檐檐口,多层建筑物不得高出二层窗户下沿,长度不得超出本店店面范围,相邻门店牌匾间可留适当缝隙。同一建筑物的门头牌匾高低、宽窄等规格尺寸要尽量统一,并要与依附建筑物相协调,严禁出现高低不齐、宽窄不一、凸凹不平等现象。沿街门店字号实行一店一牌,严禁一店设置两牌或多牌;建筑物侧墙、2层以上层与层之间其他位置均不得设置门头牌匾;严禁牌匾重叠。沿街门头牌匾设置一般要求采用内打灯式灯箱牌匾,市区主要路段和重点部位原则上不得设置框架蒙布等形式简单、档次低劣牌匾。鼓励建设霓虹灯、LED组合、铝塑板板面、铜字字后霓虹灯等有品位的门头牌匾。门头牌匾要定期擦洗维护,及时更新。蒙布牌匾原则上每半年更换一次牌面。


爱问(iAsk.com)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