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批企业注册官上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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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03:10 舜网-济南日报 |
本报8月31日讯(通讯员 陈西利 王冰)今天,济南市工商局首批126名企业注册官正式上岗,将为企业提供名称预先核准,分支机构的开业、变更、注销登记,简易变更登记;较复杂的名称预先核准、冠省名的企业名称初审等多项服务。据悉,这在我省尚属首次。 此次实施的企业注册官制度,职位序列分为七个等级。根据职责要求,各级企业注册官分别负责各类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分支机构的开业、变更、注销登记,简易变更登记; 较复杂的名称预先核准、冠省名的企业名称初审;已登记注册的不适宜名称的撤销、各类企业法人的设立、注销登记和一般变更登记以及无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初审、企业集团和涉及国计民生、社会公共安全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行业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国有(集体)企业的改制、企业法人合并及分立、协助冻结股权登记和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撤销及撤回企业登记。企业注册官在企业注册工作中,如果出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不按规定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造成后果的;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登记注册申请不予受理的;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以核准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核准决定的;作出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核准决定,不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或《驳回登记通知书》,或者不说明理由的;明知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仍受理、核准该企业注册申请的;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予以核准,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核准决定的;应当集体讨论而不提交,应当回避而不回避,越权行使注册核准权限的;丢失、损坏申请材料的;不符合企业注册办事制度和行为规范,被投诉,经核查属实的,将追究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