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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负责人要轮流带班下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03:29 人民网-江南时报

  中新社电 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8月3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草案)》。会议进一步明确规定预防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具体制度和措施。其中要求对井下工作人员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经教育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下井作业;煤矿企业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要轮流带班下井。

  《江南时报》 (2005年09月01日 第十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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