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前重新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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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05:22 人民网-人民日报 |
本报成都8月31日电 记者杜文娟今天从此间召开的全国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当前,司法行政机关正在做好对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准入管理、名册管理、执业管理和监督处罚工作,10月1日前,要完成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重新审核登记、名册编制和统一公告的工作。 据了解,截至2004年底,司法行政机关审批设立2864个鉴定机构,占全国司法鉴定机 构的1/3以上;从业人员3.64万人,占全国司法鉴定人员的50.7%。今年10月1日起,《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正式实施,明确司法行政部门是司法鉴定工作的行政管理机关。据此,司法部已修订了《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和《司法鉴定人管理办法》。司法部要求,对于已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和《司法鉴定执业证书》的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要根据《决定》和司法部规章,重新审核,符合条件的编入《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对未取得“两证”、但实际在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活动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依其申请,可按照新设机构的审核登记程序和条件优先受理,符合条件的编入名册。根据《决定》关于“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不得设立鉴定机构”的规定,10月1日以后,仍与司法行政机关存在隶属关系的,一律不得登记,不得进入名册。 《人民日报》 (2005年09月01日 第十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