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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大调解”筑牢“第一道防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05:25 人民网-华南新闻

  本报惠州8月31日电 在今天结束的广东省人民调解工作现场会上,广东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王华元要求全省各地要把人民调解工作从司法机关“家事”上升为党委政府大事,做好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大文章,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王华元是在广东省推广惠州的“大调解”经验后说这一番话的。广东惠州市针对目前

人民调解工作面临调解的矛盾纠纷“主体多元化”、“反复性强”以及“容易引发突发性、群体性事件”三大新情况,突破传统的调解模式,把人民调解的任务范围从单纯的调解(例如婚姻家庭等公民之间的纠纷)向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纠纷转变,把人民调解从司法行政机关的“家事”上升为党委政府的大事,率先提出构建“党政领导,综治牵头,司法主办,部门参与,联合调处”的“大调解”工作格局。该市从1999年开始成立了惠州市人民调解工作协调小组,市领导担任小组组长;县镇两级的相应机构也由各级党政领导担任。

  结合“五管齐下”,惠州市还建立了县、镇、村、组“四级网络”:村(居)民小组调解小组负责控制苗头、及时报告;村级调委会负责调解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一般矛盾;镇调委会主要负责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纠纷处理;而县级协调小组则以其在资源调度和专业人员方面的资源优势,组织专门工作组集中力量开展工作,全力遏制事态扩大。

  “五管齐下”和“四级网络”的纵横结合,确保了矛盾纠纷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调处。2000年惠城区某电子厂拖欠员工工资,80多名员工多次与厂方交涉无果,准备集体到市政府上访。得知情况后,惠城区协调小组一方面派出调解人员劝阻员工的过激行为,使他们认识到即使无法通过调解方式与厂方达成协议,也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另一方面通过法律援助机构积极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在较短的时间内帮员工追回了被欠工资,维护了员工的合法权益,从而及时有效地化解了纠纷。

  据了解,把人民调解工作从司法机关“家事”上升为党委政府大事的做法已经遍及广东各地。近3年来,广东调解民间纠纷383563件,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1596件2004人,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4925件36583人,制止群众械斗3283件,防止群体性上访4261件245823人,调解成功率达到96.5%。

  (何志平 刘洪群)

  《华南新闻》 (2005年09月01日 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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