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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十运”不许霜叶红?(言者有意)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05:25 人民网-华南新闻

  为迎接十运会的召开,南京市绿化工人将水西门大街路边的红枫叶采光。南京市建邺区绿化管理所一名负责人声称,水西门大街是景观大道,两边的红枫叶树,一般在春天吐出绿叶,到秋天的时候呈鲜艳的深红色,格外漂亮。但是在夏末的时候会枯萎,变成暗灰色,影响美观。现在工人们将这些枯叶摘掉后,过二三十天红枫叶就会长出新的叶子,为迎接“十运”展现美丽的风景。

  秋天将至,人们在期待着“霜叶红于二月花”胜景时,南京的绿化负责人偏偏不许枫叶十月红,为迎接十运会,要给人们创造一片“二月春风似剪刀”的绿色胜景,而将老枫叶采光了。我们能够理解,在十运会召开之际,南京准备以最美的面貌来迎接天下的朋友的心情,但是笔者认为,此举实际上是破坏美,而不是建设美,体现了权力者的恣意,与我们建设和谐社会的努力不相适应。

  其实,从美学上来讲,但凡自然的往往就是美的,秋色秋景中,黄叶未必不敌绿叶。美人的秋天也是美的:只要南京是个充实的充满生机的城市,即使是黄叶满树挂,人们也会感觉到南京是美的;如果南京是个浮躁的没有生机的城市,那么即使是金粉满地,处处是红花绿草,人们也会感觉到是“良辰美景奈何天”。追求美,就必须做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人为摘除树叶让其反季节地生长出新叶,其实是人与自然不和谐的体现。

  龚自珍的《病梅馆记》写出了人类为了一己之私而伤害自然之祸,龚自珍所感慨的是梅花受到摧残,如果其看到几百年过去了,南京人依然在做着类似的事,硬将枫叶的老叶打去,不知道老先生会有什么样的感慨。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我们不能容忍一方面在喊着建设和谐社会的口号,一方面在做着与自然规律不相符、伤害植物自然生长的事。

  作为城市管理者,其权力应该受到自然规律的约束,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也应该对其他生物的生命有所敬畏。恣意地使用权力,以为有权就能决定一切,不顾客观规律办事,是不会建设出美的环境的,只会留下笑柄:我们曾经在戏剧里看到,武则天于寒冬准备游园,喝令百花开的故事,“明朝游上苑,火急报春知。花须连夜发,莫待晓风吹。”故事毕竟是故事,真想不到与此类似的事情居然在现代得以重演,让人叹为观止。

  《华南新闻》 (2005年09月01日 第二版)

  作者:邹云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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