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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会 请说普通话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07:56 贵州都市报

  贵阳市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草案)通过审议,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公务员普通话不达标不能上岗

  金黔在线讯8月31日,记者从贵阳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获悉,《贵阳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草案)》已审议通过。办法中要求,国家机关公务用语应使用普通话。

  办法中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国家机关的会议、接待、面向公众等公务用语应当使用普通话。学校以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将增强学生使用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提高学生应用能力纳入学生培养目标、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办法中还规定,铁路、邮电、电信、信息、金融等行业中直接面向公众服务的人员,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公务员,市人民政府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应当制定培训计划,公布达到普通话等级标准的期限,对尚未达标人员进行培训,普通话不达标不得上岗。公文、证件、公务印章;标语、标牌、票据、报表等以规范汉字为基本用语。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社会公共用字不得出现异体字、繁体字、旧字形、废止的简化字等。

  作者:贾华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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