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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全民健身规定(草案)》审议通过学生健身每天至少1小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07:57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8月31日,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对《贵阳市全民健身规定(草案)》进行了审议并获得通过,规定中要求,学校应当保证学生每天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时间不少于1小时。

  规定中指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全民健身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改善资金支出结构,逐步增加群众体育事业费在预算中的支出比重。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捐资、捐赠建设公共体育设施。

  每年6月10日为贵阳市全民健身日。

  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向社会开放,服务内容和开放时间应当向社会公布。鼓励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体育设施有偿向社会开放。向社会开放的体育设施,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对学生、老年人、残疾人应当优惠。

  学校应当保证学生每天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时间不少于1小时,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全校性综合运动会。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每3年,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每4年应当至少举办一次综合运动会。

  作者:贾华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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