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煤监局再发公告 勒令4809对矿井停产整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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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08:27 法制日报 |
勒令4809对矿井停产整顿 本网北京8月31日讯记者蔡岩红继公布第一批1324对不合格矿井停产整顿后,国家煤监局今天再次发出公告,对未提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证申请、申请未被受理或受理后经审核不予颁证和已受理正在审查的第二批4809对矿井(包括主矿及副矿)宣布停产整顿。 据了解,此次被涉及的矿井包括:山西1927对、内蒙古254对、吉林301对、黑龙江452对、湖南79对、四川1401对、陕西47对、甘肃348对。 公告要求,各有关单位应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的规定,明确停产整顿期限,停产整顿最后期限不得超过2005年年底;对超过期限仍不能达到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标准的矿井,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责任编辑苏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