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何以猜测官方对贪官免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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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09:52 南方都市报 |
来信/来论 针对近来“有关方面正拟议取消对贪污腐败等非暴力罪行判处死刑”,“立法机关和法院虽没有修改刑法的具体计划,但已在实践中操作”的猜测,新华社记者近日分别走访了全国人大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得到的答复是:在立法方面,全国人大没有考虑对贪污、贿赂犯罪的处刑作出修改。 为何会产生上述“误会”,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我们的“司法公开”做得不够。人们之所以猜测,惟一的原因是不知道或者不完全知道真相。在我们的司法实践中,许多重大的案件,因涉及“国家秘密”而不公开或不完全公开审理,实在太多了;即便公开,一般公众是无法获得旁听机会的,甚至连新闻采访也是受到多方限制的——一是获准的新闻单位才能进法庭旁听,二是不准记录。在这样的情况下,公众能够对那些重大经济案件和职务犯罪案件的真相有多少把握?当他们获知一些贪污或受贿数额高达数百万甚至数千万元人民币的罪犯,竟没有被判死刑,不对其中的原因作出各种各样的猜测才怪。 李嘉廷受贿1800多万元,丛福奎受贿930多万元,刘金宝贪污1400多万元,马德受贿600多万元。发言人说:“这些人,都有法定或者酌定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而没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可是,一般百姓看不到判决书,更无法判断那些“情节”的真假,叫他们怎么相信如此处理是公正的?他们怎能不怀疑,有关方面正准备,甚至已经在着手取消对贪污腐败等非暴力罪行判处死刑,或者对某些“特殊”罪犯采取“双重标准”? 朱达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