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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争议缘何逾半非"事故" 听专家细说其中缘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10:07 龙虎网

  【龙虎网讯】昨天,南京医学会秘书长张康宁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实施三周年工作汇报会上介绍,三年来,南京医学会一共受理了483例医疗事故争议技术鉴定,但其中仅44例真正构成了医疗事故,292例不构成医疗事故,占了整个争议的六成。是何原因导致如此尴尬局面出现,南京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办公室的叶少生主任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细说其中缘由。

  他说,《条例》规定医疗事故构成有5个要素:一是行为主体必须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二是行为性质必须是医疗行为;三是行为具有违法性,即在诊治过程中有违反卫生管理法律法规或诊疗操作常规的行为;四是行为人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而非故意;最后是要有患者的人身损害后果,且该后果与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必须有因果关系。南京出现这种尴尬局面与医院和患者双方都有关系。从患者方面来说,许多病人由于癌症或者心脏病而死亡,患者家属一时接受不了,认为是医院未尽力或者诊断失误。对于目前医学上无法攻克的病症而死亡的,不构成医疗事故。除此之外,患者自身对病情的认识与事实有所出入,当出现意外后,他们认为是医院治疗不力导致的医疗事故。叶主任说,其实感冒输液都可能会发生并发症危及生命。从医院方面来说,医生工作的不到位和粗暴的态度,使得患者在发生意外后首先想到是医疗事故。叶少生毫不客气地指出,有些医生脾气急躁,对病人态度不佳,就会让患者认为医生没有尽到责任。此外,医生在告知病人及其家属病情时不够充分详细,造成患方对病情认识不充分,治疗结果与患者的预期存在差异。这些因素综合在一起,就导致了六成争议不构成医疗事故。

  作者:孙冬冉 孙为立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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