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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交警大队获评“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10:47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唐梦 通讯员/佛交警宣)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大队(以下简称佛山高速公路交警大队)大队长杨汉荣,作为我省公安交警系统惟一一名代表,参加了8月25日在北京举行的全国公安保卫战线英雄模范立功集体代表大会,刚从北京载誉归来。

  昨日上午,杨汉荣大队长向新闻媒体介绍了他这次代表单位到北京参加全国公安保卫战线英雄模范立功集体代表大会的心得感受。

  我省共有26名公安保卫战线的英雄模范和立功集体代表出席了上月25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的全国公安保卫战线英雄模范立功集体代表大会。而佛山高速公路交警大队是我省公安交警系统中惟一一个获得2003-2004年度“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荣誉称号的单位。

  据悉,佛山高速公路交警大队辖区内有5条高速公路,全长97.556公里,其高峰期车流量达到30万车次。去年辖区道路共发生交通事故1163宗,其中统计上报事故99宗,死亡25人,受伤59人,直接经济损失184.85万元,与2003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84.29%、10.71%、64.02%、79.84%。去年春运40天,该大队管辖的高速公路创造了“零死亡”的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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