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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办案透明度 广州检方扩大监督员监督范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11:45 法制日报

  广州检方扩大监督员监督范围

  本网广州8月31日电游春亮钟亚雅为增强办案工作透明度,保证职务犯罪侦查权等检察权的正确行使,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从9月1日起,广州市检察机关在全市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对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五种情形”监督的试点工作。

  这“五种情形”是指:人民检察院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超期羁押的,违法搜查、扣押、冻结的,应当给予刑事赔偿而不依法予以确认或者不执行刑事赔偿决定的,在办案中出现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违纪情况的。

  自去年10月1日广州市两级检察院试行人民监督员制度以来,人民监督员对全市检察机关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拟撤销案件的和拟不起诉的三类案件,无一例外地进行了监督。

  到目前为止,该市共有26宗案件进入监督程序,其中拟不起诉的23件、拟撤销案件的2件、不服逮捕决定的1件。人民监督员与案件承办部门拟定意见一致的有23件,占88%;意见不一致的3件,占12%。其中有1件不一致的表决意见,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被采纳。

  据了解,该市两级检察院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的人员中共选任了87名人民监督员。人民监督员上任以来,该市两级检察院还通过采取邀请专家授课、专题研讨会、列席有关的会议、视察检察工作、参加执法检查等方式,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工作的了解,便于人民监督员更好地监督检察工作。(责任编辑苏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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