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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墓办事处进商务楼3天遭砸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13:53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记者陈君)公墓的办事处开在商务楼的一楼,惹来楼内其他业主的不满,强烈要求他们搬走。从上个星期六开始,位于延安西路358号华夏公墓办事处的玻璃窗连续三天被人用砖块砸破,现在办公人员只能远离窗户,下班前还用广告牌盖在电脑上。

  事件卖墓遭忌讳被砸

  “早在7月初,办公室就被人用石头砸过。”华夏公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曹先生无奈地给本报反映说。据了解,该办事处曾在延平路的三和大厦15楼办公,遭到同楼业主反对。“如果我们不搬,他们就集体退租。”后在物业的调解下,该办事处才搬到了现在的美丽园大厦。

  曹先生说,5月初刚搬来的时候还太平,但7月初,物业就多次向他们反映其他业主有意见。遵照大家的意见,他们把户外广告、看板都放在屋里,办事处也只在玻璃窗上贴上“华夏园”和服务电话,撤下原有的“公墓”二字。

  业主只求卖墓人搬走

  巨星物业美丽园大厦负责人告诉记者,玻璃窗被砸每次都是晚上二三点。保安听见声音出去后,就看见有人骑摩托车走了,玻璃被砸了一个一个洞,保安立刻报了警。前段时间,业主们还召开业主大会,大家一致通过要求该办事处搬走,给予适当补偿,即使不搬走,招牌也不能贴在玻璃窗上。

  专家可驻商务楼卖墓

  对此,物业专家刘生敏表示,至今没有法律规定墓地办事处不能搬进商务楼,业主不能强行将他们赶出商务楼,但可以通过业主大会对办事处做出一些规定。不论办事处是否和物业签订合同,物业公司都有管理和保安方面的责任。但是他建议,办事处要充分尊重风俗人情,搬到集中做墓地生意的门面房为好。

  协力律师事务所马晨光律师说,办事处应该积极取证,向警方提供线索,早日破案。另外按照和出租人的合同约定,办事处可以向出租人主张权利。在其他业主坚持让他们搬走的情况下,和出租人协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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