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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27个省级国土资源部门设立了执法监察总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14:40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9月1日电据国土资源部消息,近日召开的全国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工作会议透露,目前,全国已有24个省(区、市)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体制改革取得进展,有27个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设立了执法监察总队。

  其中,黑龙江和陕西国土资源厅执法监察局转为副厅级建制,新疆和湖南国土资源厅执法监察总队为副厅级事业单位;辽宁等9个省国土资源厅执法监察局或执法监察总队主要负

责人高配为副厅级;宁夏和新疆的执法监察队伍实行垂直管理体制;山东、辽宁、内蒙古、河南、广东、广西和西藏的执法监察队伍均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以来组建。

  据统计,中国27个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设立的执法监察总队中,绝大多数实行公务员管理或者明确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4个省在体制改革中将原执法监察总队并入升格后的执法监察机构,或为执法监察机构增加了编制。另外,一些地方执法监察队伍的工作条件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辽宁省国土资源厅为每个地级市下拨专项经费,用于购置执法监察信息系统所需设备;河北省国土资源厅为各市配发了执法监察专用车辆,在装备上提高了案件查处工作的实战能力。

  据了解,在省级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中,个别省份在组建省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专业队伍的同时,撤销了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原有的执法监察机构。这种做法,不利于强化省级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执法监察职能。对此,国土资源部明确要求,建立事业性的专业队伍,不能以撤销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原有的执法监察机构作为前提。同时,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想方设法进一步改善执法监察的工作条件,在人员编制、经费、物质装备、办案补贴、人身保险等方面予以保障。

  据悉,为加强执法监察队伍的素质建设,今年部执法监察局将举办两期省级执法监察干部培训班,各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也将抓好省级以下执法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王博赵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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