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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开创中国——东盟法律合作的新局面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15:13 人民网

  尊敬的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

  今天,首届“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与发展高层论坛”在美丽的南宁市隆重开幕了!首先,我代表中国法学会向出席本次论坛的各位来宾,各位代表表示诚挚的欢迎!

  中国与东盟诸国比邻而居,传统友谊源远流长。特别是近十多年来,在双方的共同努

力下,中国与东盟关系取得了长足进展,进入了全面快速发展的新阶段。双方建立了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全面启动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进程,在经贸、文化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日益加深和扩大,法学、法律界的交流也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

  同在一个亚洲,同为发展中国家,中国与东盟面临着共同的发展任务。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趋势深入发展的进程中,中国与东盟各国都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加强彼此间合作的重要性。以合作求发展,以合作促繁荣,已成为我们的共同目标。中国与东盟在政治、经贸、文化、法律等领域的合作,潜力巨大,前景广阔。

  随着中国——东盟在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的全面深化,双方人员往来的增加,相互投资的快速增长,跨国合作项目不断扩大,必将会带来诸多法律问题,如:如何创造有利于地区稳定和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如何加强双方的司法协助与合作,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经贸纠纷,等等。这就要求中国——东盟法学界、法律界进一步加强交流,充分了解相互的法律法规,推动建立和完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法律框架,为双方关系的长期稳定、持续发展和共同繁荣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持和保障。因此,举办首届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与发展高层论坛,中国——东盟政府和司法官员、资身法学家、法律实务工作者以及企业界和工商界人士聚集一堂,共商发展大计,共寻合作机遇,极富现实意义。我高兴地看到,东盟各国法学界、法律界对论坛的成立有着强烈的愿望。一个高层次、开放式、具有广泛影响的中国——东盟法律合作高层论坛的创设,必将成为推动本地区各国法制建设和法学研究发展,巩固和深化本地区相互之间的经贸联系,保障本地区各国之间的贸易和投资顺畅;推动争端解决机制的达成和完善,促进中国——东盟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不断向前发展的积极力量。让我们以本届论坛的成立为契机,以法学界、法律界的广泛交流为切入点,在平等和协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中国与东盟各国之间在各个领域的友好合作与共同发展,促进本地区的长期稳定、全面繁荣和持续发展。为此,我提出以下四点倡议:

  一、遵循合作、发展、共赢的理念,努力把论坛建成中国——东盟法学界、法律界的区域性的长效交流机制和平等、自愿、开放的合作平台。

  二、在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与发展高层论坛框架下,积极开展讲座、论坛、研讨会等学术交流活动,定期开展高层互访,加深友谊,相互学习,平等协作,共谋发展。

  三、适应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不断发展的需要,加大对本地区通晓国际法律、区际法律的人才培训力度。从本地区实际出发,积极制定培训规划,充分整合人才资源,有计划地建立中国——东盟法学法律研究中心、培训中心、咨询中心,为本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经贸往来提供法律服务、智力支持和法治保障。

  四、不断丰富论坛的活动方式,健全论坛的活动机制,积极寻求论坛和其他国际性、区域性法学法律组织开展交流与合作,扩大论坛在国际上的影响。

  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

  法治代表了自由、公平和正义,象征着安定有序、和谐发展。作为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我们有责任为实现法治的精神而不懈努力。我们热切地期望能以论坛的成立为新的起点,增进友谊与互信,扩大沟通与理解,加强磋商与对话,拓展交流与合作,为推进中国和东盟各国的法治建设和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让我们高举“合作、发展、共赢”的旗帜,携起手来,深化合作,为促进中国和东盟的共同发展,实现共同繁荣,为缔造本地区更加和谐、美好的明天而共同努力。

  最后,预祝本次论坛取得圆满成功,并祝各位代表在广西生活愉快、身体健康!

  谢谢大家。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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