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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农民工今起可按月领工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16:19 新华网

  新华网郑州9月1日电(记者訾红旗)记者1日从河南省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从1日起,郑州市建设工程承包单位至少每月付一次农民工工资,并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1日开始实施的《郑州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日常监管办法》提出,凡是郑州市区内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活动的企业

,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同时规定,郑州市所有新开工建设的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组织自有人员实施劳务作业的,必须提供为其所招用的工人办理劳动用工合同和社会保险手续。因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新开工工程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竣工工程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并按相关规定严厉处罚。各有关企业要在每月10日前将本单位上月工资支付情况书面报送郑州市社保局,逾期不报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处罚。企业报送的内容包括:使用农民工人数、工资总额、工资支付方式、存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情况等。

  据介绍,目前郑州市区内暂住人口达110万人,流动就业人员60万人,而且以每年5-10万人速度递增,其中分布在建筑业的就达到18万人,在所有外来务工人员中所占的比重最高。此办法的出台将打破工资拖欠的行业“潜规则”,从制度上保障农民工的基本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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