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部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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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01:07 国际在线 |
国际在线消息:全市农村地区正式全面实施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记者昨天从市计生委获悉,条件具备者每年每人可获得600元奖金。 据了解,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者均可申请奖励扶助: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人员;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包括收养,以下相同)子女的行为;依法生育的子女现存一个,或均死 亡现无子女。市计生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奖励扶助金按每人每年600元的标准发放,直到亡故为止。已超过60周岁的,以2005年实际年龄为起点发放。奖励扶助金按年计算,以个人为单位每年发放一次。(记者张迪)来源:竞报(来源:国际在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