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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设计婚检须考虑制度公信力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01:30 华夏时报

  重新设计婚检须考虑制度公信力

  日前,卫生部副部长在一次会议上透露,中国政府目前正在确定婚检中必备的项目,有可能重新设定婚检制度。其理由是:许多人认为是否接受婚检是个人的权利,但其实并非这样,结婚双方的健康情况都会对对方造成影响,还可能影响到下一代。这应该是取消强制婚检之后,来自官方的第一次想要重新设计婚检制度的信息。

  在强制婚检是否取消之前,社会争论就极其强烈,但最终基于当时婚检制度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敷衍了事与更强调以人为本、尊重个人权利等因素,国家最终还是取消了强制婚检。但是,自2003年婚检从“强制”改为“自愿”后,全国婚检率开始迅速下降。这一情况,应该说在取消强制婚检之前的争论中,已经有所涉及,并在政策实施的考虑之内。不过,还是又引起了广泛争议。黑龙江省干脆在今年修改后实施的《黑龙江省母婴保健条例》明确规定:“本省实行婚前医学检查制度”,重新恢复强制婚检。关于黑龙江此举是否合乎“下位法”是否符合“上位法”的法律规定,暂且不提。但是,黑龙江此举带来的社会影响却超越了省份,波及到全中国。由此,国家法律法规到底该如何实施不禁让人存有疑问。

  现在,卫生部又表示要重新设计婚检制度,不能不让人对未来的婚检制度充满疑惑。我们不否认制度的制定和实施需要实践检验,也不否认基本实践之后的制度修订。但是,新制度的设计必须考虑到法律法规的公信力。公信力是国家法律法规的威严,也是国人服从新的制度实施的必要因素。从2003年10月开始到现在,新的婚检制度实施还不到两年,就重又设计,未免匆忙了一些。反思我们的公共决策无疑是必要的,但立法的随意性会损伤其公信力。

  此外,每一项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实施,一般都需较长的准备时间和相关的配套措施,需要耗费大量的智力和社会资源,因此,国家制定和实施新的规定须慎之又慎。现在,新婚检制度实施不久,因此重新设计还须更多考虑。

  (任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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