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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专家论证黑箱待公示制度上马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02:02 新京报

  人们在剖析广东兴平矿难的原因时,其中7名参与煤矿安全论证的专家引起了众怒。本报为此发表社论《请公布7位不负责任专家名单》,旨在提醒有关部门注意到这样一个事实:一些专家尽管出具了与事实不符的所谓的论证报告并造成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但这些参与论证的专家往往没有被追究责任,甚至公众连他们是谁都无从知晓。

  出了人命的专家论证,已经遭到了整个社会的质疑,实际上大家已经把他们的论证

书与顿然消失的无辜生命联系到一起,而他们的论证过程却无法得到公开。这不但无助于证明他们有错,更无助于证明他们无辜,也无助于平息社会对于专家们的不信任。因为他们在此次矿难中的责任,已经成为了舆论关注的一个焦点。因此公布专家们的姓名和意见,有助于我们从法律和道德的角度来解决此次矿难的责任问题。

  但是我们更应该看到,在目前的学术界,还存在另一种无关生命但是却依然值得谴责的专家论证方式。

  国家投入重金研究的课题,在论证和结项的过程中,专家意见也是重要的依据。但是这些论证和结项中有不少存在着走过场甚至是花钱买表扬的嫌疑,有不少专家,往往在这种貌似无关紧要的论证中因为评审费或者面子原因丧失了自己的立场和科学精神。这样的论证过程,其实是另一种形式的学术腐败。这种专家论证,不但浪费了国家的科研财产,也侮辱了社会对于知识精英的信任。这种专家论证,虽然没有闹出人命,但是同样值得谴责。

  专家们无疑是社会的精英,他们享受尊敬,也拥有足够的话语空间,他们的意见,往往对于许多公共事务有着“一言以兴,一言以丧”的作用。而近年来,在许多涉及到国家发展和公共安全的问题上,专家论证已经引起了广泛的争论,其中不乏重大问题,包括大江上建水电站,或者是圆明园的防渗工程,甚至是刘涌涉黑案等问题。这说明,专家意见也需要和公众见面。

  因此,专家论证公示制度,是解决目前我国学术界在成果产出方面弄虚作假的一个好办法,也是监督和斩断学术和商业勾结的一个手段。其实在目前国际社会中,对于专家论证,都有相应的法律法规,监督和管理办法。

  我国人大代表汪春兰也提出,国家应该建立规范的专家论证制度,不能让专家论证成为无责论证。但是在目前我国法律仍然缺位的情况下,公示专家意见,一方面可以敦促他们更加慎重和清廉,另一方面也可以提高整个社会对各方面问题的参与程度。

  这种专家论证公示制度不但是信息公开的基本,而且也是社会稳定的制度保障之一。其实真正秉承科学态度的专家们不但不惧怕这种公示,反而会拥护这样的措施,因为这种制度不但有利于保护社会财产和防范专家论证中的腐败,更有利于维护专家在专业领域的权威性和他们的荣誉,保护在论证过程中坚持真理的学者们。

  当然,现代社会是一个高度专业化的社会,在学术领域,任何一项评估其实都有一定的风险,很多问题上也不是结论清晰的,我们也应当认识到,做出的结论,从科学的角度来说也存在学术上的争议而难以完全同意。但是专家们之所以成为社会敬仰的对象,就是因为他们的专业性和对资源的控制力。更何况今天的中国是一个属于人民的时代,将论证意见公示于天下,人民自然会给他们一个公道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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