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逾期不改 调减招生计划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02:55 京华时报

  国家针对8省份执行助学贷款不力出台惩罚性措施

  本报讯(记者肖锋)教育部昨天发布消息称,针对海南、天津、黑龙江、内蒙古、青海、新疆、宁夏、甘肃八个省份执行国家助学贷款不力等问题,从现在起,再给上述八个地方一个月的整改期,到十月上旬,对经检查仍不落实、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和高校,教育部、财政部将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采取惩罚性措施(见链接)。

  教育部、财政部还指出,将在新学期开学以后派出督查组,重点加大对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进展缓慢地区的检查督办力度。届时,一些仍不落实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及其他相关资助政策的高校,也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据介绍,截止到今年7月31日,海南、天津、黑龙江三地按新机制发放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人数和金额均为零;内蒙古批准贷款的学生仅有12人,合同金额4.08万元;青海、新疆、宁夏、甘肃四地按新机制发放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人数和金额也很少,所属的绝大多数高校都没有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承办银行。

  ■链接·财政部措施

  1.不安排对地方高校的共建经费,并减少今年教育专项的转移支付资金。

  2.对财政困难且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开展得好的省份,用“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奖励支持。

  ■链接·教育部措施

  1.明年一律调减这些地方和有关高校的大专(高职)生、本科生和研究生招生计划。

  2.暂停这些地方和有关高校硕士、博士点的审批;今年已经审批的硕士、博士点,亦暂缓执行,不公布,不下达;暂停对新设置高校、高校升格、高校更名的审批工作;暂停教育部与这些地方的高校共建工作。

  3.在部委属高校中,凡未落实资助政策、学生或家长反映较多的,是985工程学校的,一律暂时停拨有关经费;不是985工程学校的,一律暂停安排维修经费。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