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洋酒被罚13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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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02:55 京华时报 |
十大食品安全典型案例公布 本报讯(记者王秋实)昨天,国家工商总局通报了上半年十大食品安全典型案例,北京无一企业和个人上榜。在十大案件中,南昌一公司因销售假冒芝华士、轩尼诗,被处以13万元罚款,为处罚金额最高的一起案例。 ■部分典型案例 一公司买“红”售“红” 今年上半年,温州市工商局对该市新宏化工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把从广州购进的“田洋”牌辣椒红(即苏丹红)一号食品添加剂销往市区等地。当事人被罚1.5万元。 卖假芝华士被查处 4月初,南昌市东湖区工商局发现该市鸿梦实业有限公司自2004年10月开始销售假冒的芝华士12年苏格兰威士忌和轩尼诗VSOP。该公司被处罚13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