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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纤维制品管理 举报制售"黑心棉"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03:49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葛彪)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市质监部门近日发出通告,加强纤维制品管理,打击制售“黑心棉”,质监部门将对举报加工制售“黑心棉”的人员进行奖励。

  据了解,市质监局通告要求纤维加工企业、纺织企业、服装及其他纤维制品加工企业对用于销售的工业下脚料必须进行包装,并注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及厂址等内容,并标示“不得用于生产加工絮用纤维制品”的警示语。同时,严禁销售从医疗卫生单位、殡葬机
构、传染病疫区回收的废旧服装及其他废旧纤维制品,严禁销售国外的废旧服装及其他纤维制品。从事废旧服装及其他废旧纤维制品回收的单位,必须对销售的废旧服装、废旧纤维制品标明警示标志。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用医用纤维性废弃物以及殡葬机构处理的、传染病疫区处理的、国外的废旧服装或者其他废旧纤维制品加工再生纤维状物质。同时,通告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棉花收购加工厂、站和絮用纤维制品的生产加工者销售再生纤维状物质。对于群众举报查实的,质监部门将给予奖励。举报电话:85081171、85081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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