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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子女入学遭遇人为壁垒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03:55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王俊栋)早在去年,政府就打破了农民工子女在城市就学的政策壁垒,明确农民工子女在城市中享受就近入学原则,其负担的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将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然而,这个政策在省会执行得并不尽如人意,目前不少农民工子女在入学时遭遇到了校方的人为壁垒,被拒之门外。

  “外来”适龄童入学难

  张先生来省会打工已经多年了,孩子今年已经到了入学的年龄。日前,张先生拿着相关证明找到距住所最近的一家小学联系儿子上学的事宜,学校却开出了“交纳4000元赞助费”等条件,这让经济状况不好的张先生颇为为难。随后,张先生又联系了另外几家小学,但对方开出的条件更加苛刻。无奈之下,8月31日这天,张先生向第一所学校交齐了4000元的赞助费,但索要收据时,校方不仅不给开,还要求张先生立个字据,写明“自愿捐助学校4000元钱”。遭到张先生拒绝后,学校马上翻脸:“不写就把孩子领走。”无奈,张先生只好写下字据。当时张先生发现,与他情况相似的家长还有多位。

  农民工孙先生告诉记者,他为孩子上学的事已经跑了近20家小学了,对方不说不接收,但都开出了极为苛刻的条件,他根本没有能力满足,以致女儿上不了学。

  相关部门力保外来子女入学

  其实,在2004年年初国家相关部门就下发了文件,明确要求城市政府部门要切实把对进城农民工子女的教育服务和管理经费纳入正常的财政预算,农民工子女负担的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将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不准要求农民工捐资助学及摊派其他费用。我省在2004年出台的《关于共同做好维护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工作的意见》也提出,“可根据进城务工人员持有的经营许可证或务工证明、暂住证或

房屋租赁证明等有效证件,积极接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全日制公办义务教育中小学入学,并在入学条件、收费标准等方面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对经济特别困难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可适当减免学杂费”。省教育厅也曾对社会承诺,“根据就近入学的原则,将进城农民工子女安排到附近有接收能力的学校就读,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子女与市民子女一视同仁”。

  针对外来子女入学难的情况,

石家庄市教育局相关工作人员昨日向记者介绍,省会学校首先要解决有本辖区户口的孩子入学,其次再根据接收能力接收外来子女,如确实有接收能力,就应按政府规定无条件接收,不能附加条件,更不能索要高额赞助费。对方表示,教育局会马上采取措施,以保障外来子女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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