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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少年偷手机“答谢”好心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04:12 人民网-江南时报

  本报讯(通讯员 刘丽 记者 童家松) 瘦小的身体罩着大号的“海信”工作服,脚上趿着一双破旧的凉鞋,“常看”字样的黄背心因有些大而耷拉在身上,怯怯地推开提审室的门,说话时低着头不时吸着鼻子,望着眼前的李明华(化名),主办此案的检察官刘丽抚着案卷,不由得叹了口气。

  李明华,魏村人,刚满16周岁,因偷了只手机被公安机关抓获。尽管面对过无数形形

色色的犯罪嫌疑人,这个李明华,还是让刘丽的心情沉痛而担忧。

  爱他的人相继离去

  李明华本来也有一个美满的家,但他9岁那年,遭遇变故。据他称,那一年,他的母亲跑了,直到13岁时,他才辗转得知,母亲“嫁”到了江阴。父亲对他很好,是个瓦匠,每天起早贪黑在外干活,两人相依为命。但他12岁那年,父亲在工地上干活时不慎把脚摔坏,不能再干力气活了。为了生活,李明华和父亲一起上街捡垃圾卖。

  14岁那年的夏天,李明华记忆深刻:“家中仅有的米被讨债的人拿走了,一大早,我要去捡垃圾,爸爸躺在床上关照我一句‘你早点回来!’”当李明华捡完垃圾回到家里,却发现,父亲死了。他到现在都不确定,父亲到底是病故还是自杀。那一年,他上初一,辍学了。

  街头多了个流浪少年

  埋葬完父亲后,他去找母亲,但住了没多久就走了,什么原因,他不肯说。之后,他回到家,奶奶已经80多岁,无力管他,在大伯母、小伯父家住了一段时间后,他开始到魏村街上游荡。

  “在街上闲逛,你住哪?”“医院挂盐水的地方,有时住在老供销社的门卫室,那里没人,夏天白天就睡桥洞。”“吃什么穿什么呢?”“别人看我可怜会给的,没有就要。有时帮菜场上的人干干活,他会给我1元钱。”

  偷了手机谢“恩人”

  “为什么偷手机?”

  “张星(化名)对我很好,我很感激他,还想他给我些吃的。”

  7月8日下午2时30分,住在桥洞里的李明华到供销社边上的河里去洗澡,已经几顿没吃的他饥饿难耐,见有条船上没人,就上去找东西吃,翻抽屉看见了一只手机,便偷走了。张星在街上开香烟店,平时看李明华可怜,经常给他些吃的,这让李明华十分感激,从心底里想报答他。偷到手机后,他径直去了张星的小店,把手机给了张星。

  3年的流浪生活,李明华不可避免地染上了一些坏习气。他抽烟,还曾偷过1次自行车。被抓获后,他一度感到“开心”:因为有饭吃有床睡。

  近日,在案情通报会上,刘丽介绍了李明华的经历,经大家慎重讨论,考虑到他尚属未成年人,犯罪情节轻微,后果较轻,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决定对他免予起诉。同时,新北区检察院还将实施帮教,和当地基层组织、他的家人亲戚联系,落实他今后的生活问题,希望让他重新拥有家的温暖。

  《江南时报》 (2005年09月02日 第三十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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