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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惊:不向我行贿去法院告你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04:59 中国青年报

  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张其江在主审一起经济纠纷案件时,向案件当事人公然索贿,当事人被迫写下5万元借条。几年后,法官张其江居然持借条到法院起诉案件当事人,并获胜诉。尤其荒唐的是,尽管索贿的法官已经被批准逮捕,可那个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判决,至今仍然生效。(8月31日“新华视点”)

  索贿,本身是一件非常见不得人的事。一般来说,索贿者都是千方百计进行掩饰,害

怕别人知道,更别提诉诸法律了。但是,法官张其江为何不怕?从表面上看,一是因为他自己就是法官,有职业上的优越感。二是因为他要去打官司的那个法院的院长与他关系不一般。所以法官张其江敢对当事人放出狠话:“你(当事人)知道我和红旗区法院院长的关系,你不给我钱,我去法院告你。”

  实际上,法官张其江胜诉还有更深层的原因。在一些地方,司法生态已恶劣到了很严重的程度。法官(或法院)之间官官相护、暗中交易,几乎已经公开化。在这种劣质的司法生态下,法官之间,甚至法院与法院之间,早已结成了一张十分复杂的关系网。老百姓的案件一旦触到这张网,很难得到公正审理,法院最后的判决往往明显向着“自己人”。

  本来,上下级法院之间,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只是审判监督的关系。各级法官之间,也不存在上下级关系。法官相对独立地办案,依法办案,谁的账也不买,才是司法系统正常的情况。但是,目前有不少法院不能保持这种正常生态。凡是有关系案、人情案的法院,司法生态平衡都或多或少遭到破坏。

  对司法公正而言,出现几起错案,或几个无良法官,其实并不可怕。因为害群之马,哪个行业都有。法官队伍中当然也免不了时不时地出现几个像张其江这样的“败类”。但是正常的司法生态若遭破坏,将对整个司法公正造成全面、根本性损害!因此,对此类司法腐败现象,除应依法严惩外,更应严防。特别是基层司法机关的“生态恶化”现象,尤其值得警惕,因为这是司法腐败的一个源头。

  时下,许多法院为了防止司法腐败,在改革时把重点放在隔离法官与律师上。在法官和律师之间建立“司法隔离带”固然必要,却仅是治标之举。若要标本兼治,法院更应注重内部治理。首先在法官与法官之间以及在法院与法院之间建立隔离带,恢复正常的“司法生态”。这或许更有意义。

  作者:刘吉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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