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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禁止在职教师做有偿家教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05:26 人民网-华南新闻

  本报讯为了加强教师师德建设,广东东莞市教育局近日下发《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通知》,通知规定,在职在编教师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从事有偿家教,包括举办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各学科补习班、提高班、培训班,不得明示或暗示任教班级学生参加各类补习班;学校和在职在编教师不得强行统一组织学生购买和使用教材以外的教辅资料、图书、报刊和学生用品;未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在职在编教师不得受聘担任社会培训机构的教学职务。

  教育局有关人员表示,在职在编教师如有上述行为,将取消评先、评优的资格,并取消当年职务晋升和职称晋升,对于情节严重、社会反映强烈的,将给予严肃处理,调离教学岗位,清退违规所得收入。

  (吴冰 朱卫华)

  《华南新闻》 (2005年09月02日 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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