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标志并非想用就用(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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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05:47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 ||
黄博士认为,奥林匹克和奥运会是目前在中国最火的两个词汇,在老百姓的口语中,在媒体的报道中,在商家的促销中,到处都可以看到这两个词汇。而事实上,在对这两个概念的运用中,有一些是合法的,有一些则是侵权的。老百姓在口语中谈到“奥运”当然是合法的,但是,有一些商业行为则侵犯了奥林匹克作为一项无形资产的权利,是不合法的。 奥组委官员透露,目前,奥运侵权主要有两个方面,一个是一般知识产权侵权,一个是域名侵权。有一些是人们无意中触及的,是善意的。这些人往往是出于对奥运会的热情,不自觉的把奥运会的LOGO和词汇运用到了商业用途中;另一些则是看到奥运会这个大蛋糕的诱惑,希望通过打擦边球来和奥运会搭上关系,以达到盈利的目的。 在北京申奥成功以后,国人对体育对奥运的热情不断高涨,这从不断涌现的个人以不同形式表达对奥运的热切期盼就可以看出来,比如那位到长城放飞奥运风筝的老者,比如那位痴迷于奥运剪纸的耄耋老人,除此之外,还有很多很多。但是,我们又必须看到,现在还有很多梦想发把“奥运财”的人在打着奥运会的主意,他们时刻在盘算着怎么利用奥运来赚钱。于是,在“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这个奥运口号公布的第二天,就有不法商人把这句口号印到文化衫上进行兜售。而在更早的时候,就有一些人抢注了诸如含有“beijing08”、“2008”等的域名,这些都属于犯法的行为。 “但是,这个现象是必须改变的。”谈到这里,黄老师显示出了一个学者对于社会的责任感,“既然世界把奥运会交给中国主办,我们就应该按照国际惯例来办事,遵守国际上的游戏规则。在保护奥运知识产权方面,还需要全社会的努力,媒体在这方面应该加大宣传力度,而有关部门也应该加大查处力度和惩罚力度。” 知识产权保护在中国真正兴起的时间并不长,对于很多人来说,知识产权是一个比较抽象的概念,虽然知道大概是怎么回事,但是真正在实际生活中碰到的时候往往会不知所措。不知道哪些是合法的,哪些是侵权的。希望我们在热盼奥运的同时,也能保护好奥林匹克的知识产权,这是一个公民的责任,也是中国作为一个奥运会举办国应该向世界履行的责任。而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向全世界交出一份满意的奥运答卷。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5年09月02日 第十版) 作者:廖欢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