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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细管理我们的城市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05:55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在城市管理上,进行大规模清理整治并取得显著成效后,又该如何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问题出现反复、进而巩固治理的成果呢?

  提出这样的问题并非空穴来风,因为在梳理行动中一度得到遏制的违法乱搭建现象,现在在个别地方又有所回潮。就在昨天,福田区有关部门联合行动,拆除了位于滨河路的一处违法乱搭建。而据市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市局部地方顶风抢建行为仍时有发生,

滨河路违法搭建只是其中一例。

  顶风抢建行为时有发生,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这件事告诉我们,在进行大规模的集中清理整治之后,我们还必须建立一整套城市管理的长效机制,用制度巩固城市治理的成果,否则我们花大力气、下大本钱进行整治得来的成果,就可能化为泡影。

  用制度巩固城市治理的成果,必须对集中行动中一些好的做法加以总结,进而形成制度、形成规范。前一阶段,为了拆除违法建筑,有关部门想尽了各种办法,有许多好的做法,比如各职能部门合理分工,密切配合,联合行动,打出了成效,打出了声威。这些成功的做法,不能随着集中整治的结束而消失。我们只有把这些做法制度化,并在平时的城市管理工作中切实实施,才能从根本上遏制违法乱搭建现象死灰复燃的趋势。

  用制度巩固城市治理的成果,必须摒弃粗枝大叶和时松时紧的做法,做到日常管理精细化、制度化。城市管理需要解决的问题很多,而问题就像弹簧,你弱他就强。如果我们在城市管理中时松时紧,结果肯定是城市的状况时好时坏。这就需要我们必须以一以贯之的工作态度,把城市管理工作当作一种常态。要做到日常管理精细化、制度化,就必须制定严密的工作计划,把管理覆盖到全市每个角落,做到不留死角,不落盲点;要更加细致地做好工作,在管理的每一个细节上下工夫,按高标准做好每一项工作;必须增强日常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能等领导过问了才有行动,不能等媒体曝光了才去整改,而是要随时发现问题,随时解决问题。

  用制度巩固城市治理的成果,必须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做到责任追究制度化。一方面要分清责任。所谓“职有专司”,该谁干的就谁干,该谁监管的就谁监管,把城市管理中的各项工作,划分成一个个具体的指标,由市、区到街道、居委会,由单位到个人,逐级落实,力求把每一项具体任务落实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个人。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层级,都应该有负责的人,一旦出现纰漏,都能找到承担责任的人。同时,要真正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再也不能出现出了事情却没有人承担责任的情况。否则,责任追究就是一纸空文,所谓的约束就是一句空话。说到底,只有毫不留情地追究失职者,才能做到处处有人管、事事有人管,才能把每一个地方、每一件事情管好。

  城市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只有精细管理我们的城市,健全各种制度,才能巩固以前的治理成果,也才能保证今后城市管理的各项工作更扎实、更有效。

  作者:本报评论员申玉彪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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