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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05:55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社区,矛盾不上交”。龙岗区横岗街道六约社区群众调解工作创出的“六约模式”,有效地把各种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走出了一条新路。

  “六约模式”的特点,就是通过健全网络、建立机制,对辖区内各种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掌控,做到积极预防、有效调解,力争把矛盾化解在社区内,从源头上解决各种“导火索

”式的隐患。为此,他们大胆创新机制,着力完善制度。一方面,构筑起覆盖全社区的四级调解网络,确保了件件纠纷都有人调解,“什么事也漏不出去”;另一方面,建立起“五位一体”的调解机制,制定了调解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调解人员岗位责任制,以及配套的首席调解员制度、监督制度、回访制度等,做到协同各方一揽子处理纠纷,矛盾处理责任明确、程序严谨、有章有法、标准规范。正是有了制度的保障,“六约模式”才能坚持15年之久,并创下了2001年以来调处成功率98%以上、没有发生一起民转刑案件的佳绩。

  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这是城市发展的现实需要,也是现代公共管理的必然要求。城市和社会管理是从上到下环环相扣的系统工程,每一个环节都有不同的责任,每一层级的管理者都应切实负起责任,把自己权限内的事管好,特别是要把矛盾就地解决好,而不能拱手上交。试想,如果都把矛盾向上推,让上级机关为下级单位该管的事而疲于奔命,那领导怎么还有精力去抓大事、干大业?城市管理怎么能正常运行?从城市管理科学的角度来说,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是司法成本、管理成本最低的管理之道。管理层级越高,造成的开支、耗费的资源越多;矛盾越往上推,问题会越难解决,拖延的周期也会越来越长。如果各级政府和基层管理部门都能管好自己的事,尽到自己的责,把矛盾纠纷全力化解在基层,我们的城市发展就会轻装快行。

  街道、社区都是城市的基层单位,承载着分量很重的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的责任。一个街道居委会、一个社区管委会管辖着十几万乃至几十万人口,可能有数百家以上的各类企业。每个街道、社区能不能把那么多的人、那么多的企业管好,对我们的城市能否健康发展影响很大。所以说,广大的基层干部责任重大,要本着守土有责的原则,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要增强为群众服务的意识,切实维护群众的实际利益,特别是要给困难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帮助;要善于解决复杂问题,提高实际工作能力,使矛盾纠纷的调解合情合理,让人心服口服。

  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我们的社会将更加和谐、安定。

  六约居委会专门设立了人民调解及法律援助室,派专人值班解决群众在生活工作中产生的纠纷。本报记者李伟文摄

  作者:本报评论员付清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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