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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不能把“差生”当另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07:00 重庆时报

  叶祝颐

  渝北暨华中学把初三年级4个班成绩较差的26名学生单独分成一个班,此举引发了学生和家长质疑。但根据该校初中部一聂姓负责人对此的解释却是分层教学,这个班虽然由初三年级的差生组成,但不是“差生班”而是“基础班”。(详见今日本报头版)

  不论理由多么充分,不论解释多么冠冕堂皇,实际上这都是对所谓“差生”的歧视。教师把“差生”隔开教育,让“差生”成为另类的做法,弊端是显而易见的。首先,此举涉嫌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该法明确规定:“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而该中学的做法是一种明显的歧视行为;第二,这样伤害了孩子的心灵与自尊心,容易让孩子产生逆反心理、孤僻心理,这样很可能给孩子终身留下可怕的阴影,不利于他们的成长。第三,有违学校办学宗旨,违反教师师德的行为,教师没有理由歧视“差生”,没有理由把他们当“另类”看待。第四,这更是教育失败的表现,教育的偷懒行为。教育有句名言“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那些学生只是成绩差,并非无可救药。

  在价值多元化的今天,学校应该树立以学生为本的理念,一切从学生的根本利益出发,让全体学生感受到学习的快乐,感受到集体的温暖。而不是为了一己私利,为了所谓的升学率,为了掩饰自己教育的失败而剥夺部分学生平等的教育权利,但愿这样的“差生班”不再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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