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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将设“消防民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07:05 大众网-大众日报

  本报威海9月1日讯从今天开始,我省消防监督模式将发生重大变革,基层公安派出所全面开始监管社会面一般单位防火工作。派出所干警在10人以上的,要设置专职消防民警;10人以下的,要确定一名兼职消防民警。

  省公安厅决定赋予派出所承办消防行政处罚案件和针对“九小场所”中营业性场所使用、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行政审批权限。据此,全省公安派出所将有权实施警告及对个

人罚款300元以下、对单位罚款3000元以下的行政处罚;有权依据《消防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对消防违法行为人实施拘留。

  据了解,今年以来,全省公安派出所积极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活动,共检查各类场所3.6万余个,督促消除火灾隐患12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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