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强力阻击旧村改造违法建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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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07:11 大众网-大众日报 |
本报济南9月1日讯济南市城管执法局对8月25日通报的以村居改造名义违法建房十大典型项目(详见本报8月26日三版报道),在8月30日和31日进行了执法检查,发现除历城区港沟镇田庄村民委员会田园山庄等3个项目自行停工外,历下区姚家镇荆山村村民委员会住宅楼项目没有任何停工迹象,仍然继续违法建设。其他6个项目仍有零星施工,施工人员和设备并没有撤离工地的迹象。 对没有停工的7个工地,执法人员采取了强制停工措施,暂扣其使用的工具和物品。济南城管执法局将对建设单位、违法施工单位依法从重处罚,一旦发现仍有继续违法施工建设的,将依法拆除其续建部分。 据了解,济南城管执法局已将拒不停工的违法工程告知市经委,建议立即停止其施工用电;已将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施工单位、设计单位、房地产企业的名单告知市建委,建议对违法单位的资质依法作出降级、吊销等处理;已将部分越权审批的项目名单告知市监察局,建议进行深入调查,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已将涉嫌土地违法的项目名单告知市国土资源局,建议对违法用地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违法建设工程开发商声称,只要交了罚款,房子就合法了,购房者就能办房产证了。对此,济南市城管执法局负责人明确表示,交了罚款房屋不一定合法。给予违法建设单位罚款处罚是对其违法行为的惩罚,不是对违法建筑的处理。违法建筑能不能保留,要经土地、规划等主管部门认定,看其是否符合用地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不符合的要拆除,可以采取措施改正使其符合规划的,要按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改正,改正后补交相关费用、补办相关审批手续后才能合法化。 据市城管执法局负责人透露,除了十大典型违法建筑外,济南市目前还有86个村居以旧村改造名义,违法在建工程项目103处,建筑面积近600万平方米。对其中拒不执行规定仍继续施工的,城管执法部门将分批向社会公开曝光,接受社会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