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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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07:24 红网-湖南日报 | |
本报9月1日讯(通讯员 陈代明 罗家欢 张姝琪 记者何淼玲)日前,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副检察长、新闻发言人石时态向新闻媒体通报了关于开展集中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专项工作的有关情况。 为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和谐的法治环境。省人民检察院决定,从现在起,用一年半时间,在 这次专项工作查办的重点案件主要有三大类。第一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失职导致严重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犯罪案件。包括滥用职权案、玩忽职守案。第二类:负有市场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失职、徇私舞弊犯罪案件。包括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案,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案,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案,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案,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案,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案,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案,放纵走私案,商检徇私舞弊案,商检失职案,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案。第三类: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渎职失职、徇私枉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案件。包括徇私枉法案,民事、行政枉法裁判案,执行判决、裁定失职案,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案,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案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