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让学生自己定发型(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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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08:33 环球时报 | ||||
近日宣布,今年秋季新学期开学后,岛内中小学将彻底解除发禁,学生发式规定必须从校规中删除,学校不得借故检查及处罚。 所谓发禁,就是学校要求学生一律梳“学生头”,规定女生头发不超过耳下一公分,刘海不可超过眉毛、眼睛;男生平头或不可超过衣领、留鬓角、不可染烫等。与之相关的规定还有学生要统一穿校服,以及穿白鞋子、白色长袜(被称为“袜禁”和“鞋禁”)等。学校实施发禁的主要理由是“为了学生的成绩与卫生”,但在管理过程中,一些学校出现了执行过严的情况。据台“教育部”统计:2004学年,全台中小学共有14万人次因服装仪容不符规定而遭到不同程度的处分,个别学校甚至出现了学生没有遵守仪容规定而遭到体罚的情况。 台湾“教育部长”杜正胜称,在学生权益日渐受到重视的教育思潮下,属“人身自由”的发型理应受到尊重,不应该是学校管理的部分。今后不合理的袜子、鞋子、服装规范,以及一些“奇奇怪怪”的管教规定,都将一并改进。 解除发禁的决定虽然受到了学生的欢迎,但却引起了学校和家长的不满,可谓是“赞成的不多,反对的不少”。在全台25位县市教育局长中,仅3人表示会“全力配合”或“全力支持”,不少学校则陷入如何加强管理与“遵守命令”的两难境地。另外,家长和老师普遍担心,放松服装仪容规定后,会出现学生奇装异服、不专心读书的情况。不少家长,甚至包括学生都主动打电话要求学校“不要让校内学生头发‘太过分’”。 8月29日,北一女、南投草屯商工等学校陆续开学,校方表示暂时会采取“只禁不罚”的态度,待与家长和学生进一步沟通之后才决定是否完全执行当局开发禁的措施。同时,多数学生表示还是会坚持不染不烫,也不会特别打理头发,保持大方、自然就好。 《环球时报》 (2005年08月31日 第十三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