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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营造全社会监督的氛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08:34 淄博新闻网

  ——三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本报评论员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作为我市实施“环境立市”战略的重大部署,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只有充分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形成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才能使这项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实现新突破。发展环境的好坏,群众感受最深,对治理环境的要求也最迫切。充分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切实搞好群众监督,是深入推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基础和重要保证。一方面,作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直接受益者,人民群众尤其是广大生产经营者,要进一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监

督意识,自觉抵制损害发展环境的各种不正之风,从维护全市发展环境的全局利益出发,对“四难”、“四乱”和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积极进行投诉和举报。另一方面,各级政府和部门要重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通过建立投诉网站、开通热线电话、建立企业联系点、聘请义务监督员等形式,畅通投诉渠道,广泛听取和收集群众意见。要认真抓好群众投诉问题的调查处理,进一步明确受理投诉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和受理时限,做到有诉必接、查必有果,增强群众参与监督的信心。要注意调动和保护好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按照有奖举报的规定,对举报人给予精神上的鼓励和物质奖励。对故意刁难甚至是利用职权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加强舆论监督是深入推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有效手段。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加强舆论引导,坚决破除部门利益和小团体利益至上的狭隘观念,积极倡导全市一盘棋的大局意识,在全市积极营造“优化环境,人人有责”的舆论导向。要紧紧围绕“环境立市”战略的实施,结合环境治理工作的部署,广泛宣传我市优化环境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宣传各级、各部门在改善投资环境、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方面的要求和承诺,动员全社会进行监督。要加强舆论监督,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对经营业户进行调查采访,对那些加重企业负担、损害经营者合法权益、有意刁难投资者的人和事,要予以公开批评曝光。要坚持实行典型案件定期通报制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比较大的损害发展环境的案件,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适时向社会公布,真正形成“保护发展环境光荣、破坏发展环境可耻”的社会氛围。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实际成效如何,能不能让人民群众满意,让广大投资者放心,关键在于部门工作作风是否有了明显转变。加强内部监督,严格约束行政行为,是优化环境工作取得新成效的一项根本措施。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切实加强内部监督制约,突出重点岗位和人员,抓住最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对工作程序、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对落实不到位、群众不满意,甚至是因“衙门作风”导致群众投诉、造成恶劣影响的,要按照公务人员职务(岗位)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严格追究过错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部门认真落实服务承诺,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一系列制度规定。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查处,决不姑息。要认真开展机关效能监察和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监督制约机制,保证环境治理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并最终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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