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喜闻律师起草地方法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09:05 法制日报

  今日快评岳建国

  法律的功能之一是划分权力界限并制定惩罚力度,如果出现不公,就会影响其相互配合、制约和监督。所以,立法部门必须要有相应的程序确保立法者真正保持中立。在这方面,笔者近日看到了一个进步。据报道,天津市人大法工委日前委托市律师协会起草《天津市地方立法听证办法(草案)》,此举在国内开创了地方人大委托律师协会立法的先河。天津律

师协会秘书长徐兴云对笔者说:“由律师牵头起草地方法规,是拓宽立法渠道的一种实践。”

  “屁股决定脑袋”虽然是一句俗话,但却揭示了一个人类的共同弱点,即多数人都有利用机会获取最大利益的倾向,如果不从制度上进行限制,这种倾向不会自行终止。立法是管理国家的大事情,最大的忌讳就是偏袒一方,制造“原始”上的不公,所以必须交给中立的部门或组织来起草。

  但是,过去几十年里,我国的许多法律尤其是行业管理的法规,基本上都是人大委托本行业行政管理部门自己起草的。那时,限于人力、行业熟悉程度等条件,人大不可能对每个法律自己起草,再说,过去社会上缺少中立的社会组织,由本行业自己起草法规,似乎是别无选择。但是,目前已经是将人权写入宪法的时代,已经是大力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和倡导“开门立法”的时代,已经是不断废除过分偏袒行政权力的旧有法律法规的时代,自己为自己“立法”的时代应该终结了。因此在这方面,天津市人大将与规范自己立法行为有关的立法起草权委托给律师协会,在拓宽立法渠道上真正做到了“以身作则”。

  而天津市人大为何首先选中律师协会?这是有其合理的原因的。从表面或单个的事实上看,律师在公众和公众、公众和行政之间产生矛盾或纠纷时,能以司法救助的形式保护当事人的利益;从实质和整体上看,律师协会是保护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公正和社会稳定的最重要的中立组织;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他们精通法律,社会活动范围广阔,熟悉各个权力板块和各行业、阶层的地位、现状、利益、呼声和思维方式,更有可能在立法起草中全面兼顾各方利益。

  实际上,在一些发达国家,即使不受立法部门委托,也有许多民间组织甚至个人主动参与立法起草工作。美国国会的议员平均每天向国会提交一到两份完整的法律草案或单项的立法建议,绝大多数来自自费、中立的行业组织或律师、专家、学者之手,只要能得到涉及各方的群体的认可,都有可能成为正式的法律。应该说,这种渠道广泛、节约立法成本的做法,委实值得我们借鉴。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