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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决定 通报3起学术腐败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09:08 南方日报

  北京消息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近日透过其官方网站公开通报了3起科技工作者违背科学道德、违反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管理规定的行为。

  崔建伟抄袭和剽窃他人论文

  原吉林大学硕士研究生崔建伟2003年在《财贸经济》发表了标注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资助的“西方银行管制与证券市场管制的相互作用机制研究”文章(以下简称“C文”)。经核实,崔建伟私自发表的C文是从网站的英文文章翻译而来。

  崔建伟抄袭和剽窃他人论文,违背了科学道德,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声誉造成了不良影响。根据规定,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崔建伟通报批评,取消其科学基金申请资格2年(2005至2006年),并责令其在《财贸经济》上公开承认错误,挽回影响;其导师也有约束不严的责任。

  苏炳银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弄虚作假

  第三军医大学苏炳银伪造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者和主要成员、抄袭申请书、假造申请书中的个人信息以及冒替他人签名,情节特别严重。2004年监督委员会已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部分问题做出撤销项目和取消苏炳银2005至2006年申请资格的处理决定。根据规定,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苏炳银通报批评,撤销己获资助的项目,收回项目的全部已拨经费,取消其项目申请资格4年(2007-2010年)。

  李贵宝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弄虚作假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李贵宝2001年和2003年分别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并获得资助。经核实,李贵宝的项目申请书抄袭了王某某申请书的内容。

  李贵宝抄袭他人申请书,违反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有关规定,违背了科学道德,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声誉造成了不良影响。根据规定,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贵宝通报批评,撤销其已获资助的项目,收回所有已拨经费,取消其项目申请资格3年(2005至2007年)。

  欣华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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