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老大”陈毅锋被判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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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09:12 南方都市报 |
“黑老大”陈毅锋被判20年 冠丰华案一审宣判,冠丰华被定性为黑社会性质组织 宣判后,主犯陈毅锋大声叫嚣,不服判决。昨天,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深圳“冠丰华”涉黑案在深圳市罗湖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主犯陈毅锋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非法经营罪等,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其他24名被告人均受到法律惩处。案发前,被告人陈毅锋系深圳市冠丰华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冠丰华集团公司董事局主席等。本报记者 徐文阁 实习生 吴铠锋 摄 A06-07·深圳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