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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向台湾提供导弹防御保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09:12 南方都市报

  反对向台湾提供导弹防御保护

  国务院新闻办发表《中国的军控、裁军与防扩散努力》白皮书,宣布2003年起两年内中国裁军20万

  据新华社电 中国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持走和平发展的道路,中国永远

不称霸,不首先使用核武器,这些政策不会改变;20年来,中国单方面裁军行动的范围之广、裁减幅度之大为国际军控与裁军史所少见……

  白皮书共有1.7万字

  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日发表的1.7万字的《中国的军控、裁军与防扩散努力》,全面阐述中国政府在军控领域的政策与主张,系统地介绍了中国参与国际军控所作的努力。

  白皮书指出,中国主张,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大规模杀伤性武器,防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的扩散;中国不希望导弹防御系统对全球战略稳定产生消极影响,影响大国之间的信任,损害其他国家正当的安全利益。同时,“鉴于台湾问题涉及中国的核心利益,中国反对任何国家以任何方式在导弹防御方面向中国台湾地区提供帮助或保护。”

  白皮书说,中国一贯主张和平利用外空,反对将武器引入外空,导致外空军备竞赛;中国主张解决军控领域的人道主义关切,严厉打击轻、小武器领域的非法活动。

  关于核裁军,白皮书说,中国是核武器国家中核试验次数最少的。中国过去没有、今后也不会参加核军备竞赛。中国从未在外国领土上部署核武器。上世纪90年代,中国关闭了青海核武器研制基地。

  白皮书说,“中国发展核武器从来就是为了防御目的。”自拥有核武器的第一天起,中国政府就郑重声明:在任何时候和任何情况下都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白皮书说,中国支持东盟国家和中亚五国建立无核武器区的努力,支持建立中东无核武器和其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区的努力,尊重和欢迎蒙古的无核武器地位,支持实现朝鲜半岛无核化。

  中国接受禁止化武组织95次核查

  关于生化武器,白皮书指出;“中国在历史上曾深受外国生物武器和化学武器的伤害。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至今仍对中国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安全构成重大而现实的威胁。”截至2005年6月底,中国接受了禁止化学武器组织95次现场核查,核查结果均表明中国严格履行了国际公约义务。

  白皮书指出,中国坚定不移地奉行防御性的国防政策。在确保国家安全利益的前提下,中国始终将军队的数量和规模控制在维护国家安全需要最低限度内,多次主动采取单方面的裁军行动。2003年,中国决定在两年内再裁减军队员额20万,使军队总规模降至230万。

  为集中力量进行经济建设,中国政府严格控制国防支出。白皮书说,1979年至2004年,中国国防费占同期国家财政支出的比例下降近10个百分点。近年来,中国在国家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增长的基础上,适度增加了国防费,但增长幅度较小,主要用于提高军队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等。“中国的国防预算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是公开、透明的。”

  中华民族崇尚“以和为贵”

  白皮书强调,中华民族爱好和平,崇尚“以和为贵”、“协和万邦”。在近代史上,中国曾饱受外来侵略和压迫之苦,深知和平的珍贵。中国的发展需要一个持久稳定的和平国际环境,中国的发展必将促进世界的和平与进步。

  数字与事实

  中国的军控、裁军与防扩散

  上世纪90年代,中国关闭了青海核武器研制基地。

  1994年1月,中国正式向其他四个核武器国家提出《互不首先使用核武器条约》草案。2000年5月,中国、法国、俄罗斯、英国、美国五个核武器国家发表联合声明,宣布他们的核武器没有瞄准任何国家。

  截至2005年6月底,中国接受了禁止化学武器组织95次现场核查,核查结果均表明中国严格履行了国际公约义务。

  1979年至2004年,中国国防费占同期国家财政支出的比例总体呈下降趋势,1979年为17.37%,2004年为7.76%,2004年与1979年相比,下降近10个百分点。

  2004年,中国的国防费为2199.86亿元人民币,占当年国内生产总值和国家财政支出的比重分别为1.61%和7.76%。2004年中国的国防费仅相当于美国的5.77%、英国的41.03%、法国的75.65%、日本的63.97%。

  2005年,中国的年度国防费预算为2477.56亿元人民币。

  (新华)

  白皮书解读

  1 查处数十起出口敏感物项和技术案件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执法,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确保出口管制法规的贯彻落实。

  2002年11月,商务部制定《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经营登记管理办法》。2003年12月,商务部与海关总署联合制定《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暂行管理办法》。上述办法规范了敏感物项和技术的出口经营及许可证的申请、审批、发放、使用和验核工作。2004年1月,商务部和海关总署启动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计算机管理系统,实现了许可证的审批、发证机关与海关监管部门的联网,大幅提高了对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的监督管理能力。

  商务部和海关总署依据核、生物、化学和导弹领域的出口管制清单编制了包括658项物项和技术的《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其中34%已确定海关编码。中国海关还将高科技设备广泛运用在通关监管的各个环节,极大地提高了现场海关的执法能力和检查效率。

  有关出口管制主管部门聘请核、生物、化学、导弹领域的专家,建立了“国家出口管制专家支持体系”,以帮助政府主管部门在出口审批过程中对相关物项作出准确、科学的判断。

  在防扩散出口管制工作中,中国政府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于涉嫌违法出口敏感物项和技术的个案,政府主管部门均进行认真调查,并依法处理。自2002年底以来,中国政府共查处了违法出口敏感物项和技术的各类案件数十起。主管部门已将涉案企业列入“关注名单”,防止其再次从事此类活动。

  2004年5月,中国政府建立了跨部门防扩散出口管制应急协调机制,详细规定了相关出口管制部门在处理紧急防扩散出口管制案件时的职责、分工及处理程序,为迅速、有效处理此类案件提供了机制保障。

  2 中国单方面裁军为国际军控史所少见

  白皮书说,中国坚定不移地奉行防御性的国防政策。在确保国家安全利益的前提下,中国始终将军队的数量和规模控制在维护国家安全需要最低限度内,多次主动采取单方面的裁军行动。

  白皮书指出,1985年中国决定裁减军队员额100万。到1987年,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总员额由423.8万减到323.5万。之后,又作了进一步裁减。至1990年,全军总员额减到319.9万,共裁减103.9万。

  1990年以后,中国军队进行了一系列调整,军队规模进一步缩小。1997年,中国决定在三年内再次裁减军队员额50万,使中国军队规模降至250万的水平。2003年,中国决定在两年内再裁减军队员额20万,使军队总规模降至230万。

  白皮书说:“在较短时间内,中国单方面裁军行动的范围之广、裁减幅度之大为国际军控与裁军史所少见,充分体现了中国政府和人民对军控与裁军事业的坚定信念和爱和平、求发展的真诚愿望。”

  表一:1979——2004年中国年度国防费占国家财政支出的比例

  表二:2003年、2004年部分国家国防费比较

  新华社发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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