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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秋严打教育乱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09:13 南方都市报

  省教育厅、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联合发出紧急通知

  今秋严打教育乱收费

  本报讯(记者方夷敏 实习生郑佳欣 通讯员何德华 赖红英)开学了,教育乱收费要严打!昨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省教育厅、省监察厅和省政府纠风办日前联合发出关于

严厉禁止学校违规收费、落实政府对教育的投入责任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力度。

  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一费制”收费政策,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乱收费,严禁从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中牟取利益,严禁学校及教职工向学生收费代办保险,严禁违反规定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课外读物和报刊杂志。

  各地要认真落实教育收费听证制度,完善教育收费公示办法,切实加强对择校费和捐资助学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

  各高校要进一步加强收费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教育收费管理的有关规定,严禁向学生收取国家和省统一规定项目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如“转专业费”等(详见链接),严禁将录取新生与收费挂钩、降分高收费。

  通知指出,各地要及早部署本辖区学校做好秋季教育收费的自查自纠工作,各高校也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地教育、监察和纠风部门要加强对教育收费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设立的收费项目坚决清理,对违规收费行为要严肃查处;对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链接

  高校禁收费项目

  转专业费、赞助费、扩招费、定向费、跨地区建设费、专升本费、假期住宿费、补考费、重修费(按学年制收费的高校)、高考录取通知书邮寄费、本科生录取费、学位申请费、答辩费、论文印制费、旁听费、注册费、点招费、建校费以及押金、保证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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