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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助贷不力将减招生计划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09:22 南方都市报

  高校助贷不力将减招生计划

  教育部财政部出台强制措施,给八省区一个月的整改期

  本报讯(新京报记者郭少峰)针对少数地方存在不按新机制推进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教育部表示,如果到10月上旬经检查仍不落实,将暂停这些地方和有关高校的硕士、博士点的

审批,今年已审批通过的硕士、博士点也暂缓执行,不予公布。

  昨天,教育部再次通报了8个助学贷款进展缓慢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截止到2005年7月31号,海南省、天津市、黑龙江省按新机制发放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人数和金额为零;内蒙古自治区批准贷款学生12人,合同金额4.08万元;青海、新疆、宁夏、甘肃按新机制发放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人数和金额也都很少,所属的绝大多数高校都没有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承办银行。

  为此,教育部和财政部出台了强制性措施,以促使这些省份尽快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从现在起两部委将给予这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一个月的整改期。到10月上旬,经检查仍不落实、群众反映强的地方和高校,将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教育部表示,如果到10月上旬仍不能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机制,明年一律调减这些地方和有关高校的大专(高职)生、本科生和研究生招生计划。暂停这些地方和有关高校的硕士、博士点的审批;今年已经审批通过的硕士、博士点,暂缓执行,不公布,不下达;暂停对新设置高校、高校升格、高校更名的审批工作;暂停教育部与这些地方的高校共建工作。在部委属高校中,凡未落实资助政策、学生或家长反映较多的,是985工程学校的一律暂时停拨有关经费,不是985工程学校的,一律暂停安排维修经费。

  财政部也表示,如果到十月上旬仍不能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机制,财政部将不安排对地方高校的共建经费,并减少今年教育专项的转移支付资金,同时财政部将对对财政困难且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开展得好的省份,“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奖励支持。

  两部委将在新学期开学以后派出督查组,重点加大对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进展缓慢地区的检查督办力度。届时,对一些仍不落实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及其他相关资助政策的高校,也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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