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分配不合意 挖毁道路要恢复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09:29 检察日报 |
为了道路补偿费的分配问题,两村组村民产生矛盾,一组村民竟将两村组共同修建的公路破坏。近日,安徽省岳西县法院对这起侵犯通行权案件作出判决,法院责令陈良业等7名被告恢复被挖断公路的原状。 1999年至2000年,被告陈良业所在的村民组与原告王某所在的村民组经协商,自愿投工共同修了一条贯穿两村民组土地的公路,几年来该路已成为村民通行的主干道。2004年, 一水电站欲在两村民组土地上修建,而工程车辆须从该公路通过。于是,水电站分别与两村民组就道路使用达成补偿协议。但为利益分配,两村民组村民产生矛盾。今年3月26日,陈良业等7名被告租用机械将该路多处挖断,致其不能正常通行。王某等人遂以道路通行权被侵犯为由诉至法院。法院审理认为,争议道路系双方当事人所在村民组共同修建,被告的行为造成原告不能正常通行,已构成侵权,遂作出上述判决。作者:陈希杰 金霞 王志群 (来源:检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