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县一监外执行罪犯擅自外出脱管857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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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09:29 检察日报 | |
本报讯 (冯付勤 张敏倪华才)近日,脱离监管、外出长达两年多的罪犯郭爱英,在河南省淇县检察院的跟踪监督下,被公安部门依法收监,并被法院追加刑期857天。 在专项整改活动中,淇县检察院着重加强对该县监外执行人员回访考察的力度,为每个服刑人员建档,严防脱管漏监。前不久,该院监督考察人员在一乡镇调查时了解到,某村的郭爱英因在自己开的美容美发店多次容留并介绍他人卖淫,于2001年11月25日被法院以容 检察官在对郭爱英的刑期仔细核算时,发现她从2002年2月8日至今年6月17日间,未经公安机关批准而擅自外出脱管达857天,按照高检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的相关文件规定,不能计入原判决执行刑期,应当予以补加。该院又向法院发出纠正郭爱英原判决执行刑期的检察建议。法院采纳了检察建议,依法撤销原判决所定的刑期,并依照规定改判追加刑期857天。 作者:冯付勤 张敏 倪华才 (来源:检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