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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家属殴伤法警视网膜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09:37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通讯员赵兴武金陵晚报记者毛蕾【金陵晚报报道】执行法官遭遇被执行人家属的围堵,一名法警上前劝阻,竟被这伙人击伤左眼。昨天本报报道的一文在法官界引起不小反响,也有法官结合自己的亲身经历谈了许多事例。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几乎每个执行法官都遇到过比被“跟踪”更严重的威胁。南京浦口法院执行局局长刘韶华就对今年年初发生在法院大门内的一起暴力抗法事件记忆犹新。“今年1月12日中午1时许,我们突然接到警方电话,称山东寿光市法院执行局的一辆警车,在南京长江大桥下面执行公务时遭到围攻,希望能够得到

我们的协助。”刘韶华说,不一会儿,寿光法院的警车就在南京警方的带领下开进了浦口法院。警车上下来一名执行法官简要地向刘韶华说明了情况:他们正在执行一起拖欠材料款的生效案件,当天早上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他们在南京找到了被执行人王某,并根据王某拒不肯还款的表现,决定将其依法带回寿光司法拘留。就在他们刚准备起程返回时,突然接到王某亲属的电话,称已经准备好现金可以“马上还钱”。寿光法院的执行法官信以为真,和对方约好在大桥南路碰面。对方来了一女三男4个人,女的怀里还抱着个周岁的婴儿。一见面,女的就又哭又闹拉住法官的衣服拦在车头,男的则出言不逊威胁执行的法警。无奈之下,法官只好向南京当地警方报警。随后便被带到了浦口法院。了解了事情经过,刘韶华果断地决定先将被执行人王某与其他人隔离开。这时,女子怀抱婴儿突然拦在车前,死死地拉住警车前部的保险杠,大喊“法官打人”,局面立刻变得异常混乱,刘韶华立刻调来10名法警维持现场秩序,并设法劝说女子离开车头。就在这时,一直站在旁边的其他3名男子突然冲向法警,虽然他们的暴力行为被制止,但仍有一人一把掐住一名法警的下巴,挥起右拳打伤了法警左眼,顿时血就顺着法警的左眼眶流出,还折断了法警的左手指。后经医院诊断,被袭法警左眼视网膜遭受振荡损伤。次日,警方迅速对此事立案侦查。当事人居然提出寿光法院此次执行的依据——判决书“根本是假的”。为此,浦口法院又派人陪同公安机关远赴寿光取证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寿光法院的判决书和案件均依法成立。近日,经南京下关法院审理,使用暴力打伤法警的王相谭被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令人啼笑皆非的是,王相谭当庭供述自己打伤法警的理由竟是,“看见妹妹在推搡中不慎‘走光’,一时难以控制自己的情绪”。“他丝毫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在跟国家的法律作对。”刘韶华笑得有些无奈。1996年他从部队转业刚到执行局不久,就有个被执行人指着他跟几个小混混说:“记住这个法官,将来有他好看的。”刘韶华说,这是他第一次受到“威胁”,也让他第一次感到现实中的法官职业并不像电影小说中描绘的那么威严。刘韶华说:“后来这种事遇到的多了,感觉也麻木了。不过法官的自我保护确实很重要。”

  伤害法官案回顾

  案例一:2000年8月10日,原六合县法院在依法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马某用菜刀砍伤1名执行人员,并用石头砸毁2部警车的玻璃后外逃。2年后马某被缉拿归案。2003年2月被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半。案例二:2001年9月,秦淮区法院在依法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祁某突然挥刀乱砍,将一名执行局干部头部砍伤。不久,祁某被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

  8年8名干警受伤

  据南京市中级法院一份最新统计表明,自1997年新《刑法》颁布实施至去年,全市法院执行局共发生暴力抗拒执行事件38件,共有8名执行干警受伤。在这38起案件中,共有5名行为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其中3人被判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1人被判转移被查封财产罪;1人被判妨害公务罪。(编辑 草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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